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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被表彰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 2018-06-14      来源: 旺苍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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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全国普法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表彰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文件,旺苍县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近年来,该县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始终将依法治县工作作为战略任务和关键工程,探索出“4321”绿色检察、法律进乡村“三进三到”、社区基层自治“三线一点”以及青少年法治教育“三养九行动”模式等创新做法,并在全省全市推广;紧扣脱贫攻坚大局,探索出“三建三提”助推脱贫攻坚、“四位一体”建设无访村居、“四抓四保”易地搬迁等创新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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