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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三个转变”加强初核工作促纪法衔接
发布时间: 2018-06-14      来源: 剑阁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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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执纪到执纪执法的转变。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重要法律法规,提高初核在执纪监督监察工作中的“份量”和“比分”。(2)工作方式上的转变。坚持“对涉案金额认定必须准确,对犯罪事实取精不取多,对证据获取先物证、书证后言证,对知情人走访宜近不宜远”原则,通过落实证据可采性规则,提升证据证明力,锁定“关键”突破口,根据初核的主要问题,量身选择调查方式,结合被反映人情况,科学配置初核组成员。(3)效果运用上的转变。以更加严格的标准落实初核成果,进一步细化案件评查制度,反复梳理案件基本事实,科学研判是否符合立案标准,审慎安全采取留置措施,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推进,为查明违法犯罪事实,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提供充分保障。截至目前,剑阁县依法初核立案46件,结案率91.3%,采取留置措施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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