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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18-01762 关 键 词 关于认定第三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8/4/24 16:50:33
服务对象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定第三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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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府办函〔2018〕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7年,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府函〔2014〕162号)精神,持续开展市、县区、乡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四级联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深入,有力提升了基层监管规范化水平,增强了产地安全保障,为我市争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奠定了良好基础。经考核验收,市政府认定苍溪县龙山镇15个乡镇为第三批广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

希望得到认定的乡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认真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的先进经验,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快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附件:第三批广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名单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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