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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8032/2018-0577 关 键 词 规范 政府投资 建设项目 审计监管
发布机构 昭化区政府 发文日期 2018/7/11 13: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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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化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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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⑴划定审计范围。对全部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或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总投资比例在50%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审计范围,对500万元以上项目要求审计全覆盖。⑵畅通报审流程。每年11月底,发改等9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将下年度需审计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统一报送审计机关,统一编制全年审计项目“一张图”。项目建成后在验收3个月内统一报送相关资料,审计机关安排专人接收和管理送审资料,建立送审项目台账。今年,我区“一张图”待审项目达47个,将在11月底完成审计。⑶明确审计方式。统筹政府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三类资源,建立“政府审计主导、内部审计参与和社会审计补充”的政府投资审计监督体系,审计机关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类型、难易程度等特点,在收到资料30日内制发审计通知书并告知审计方式,区财政每年从基建支出中列支150万元,全额保障审计经费。⑷分类实施审计。按照项目金额大小,对送审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由区审计机关负责,其中送审额在3000万元的重特大项目由区审计机关直接审计和组织审计,其余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目前,已组织对住房建新拆旧、污水处理厂等29个项目实施了审计,完成年度审计任务的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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